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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故事里说的是:一个妇女的耐性能坚持到什么程度,一个男子的决心能达到什么目的。
只要我们能给法律这台机器稍许施点儿“金钱油”,起一些润滑的作用,它就准能分析一切疑难案件,进行任何侦查程序,那么,以下各章中所记的事,也许早就在法庭上被公之于众了。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仍难免是富人支使的奴仆,于是,这篇故事就首次在这儿说给诸位听了。原来该由法官听的,现在却改由读者们听了。
在我要交代的这篇故事里,从头到尾,凡是重要情节,没一处是根据道听途说转述的。每当以上开场白的作者(他叫沃尔特·哈特赖特)与所要叙述的事的关系比其他人更为密切时,就由他亲笔描写。每当他不再亲身经历那些事时,就让他退出叙述者的地位,改由另一些能凭亲身经历说明情节的人接着确凿地叙述下去。
这样,书中的故事就由不止一个人写出,好像一桩罪案在法庭上由不止一个证人陈述一样——二者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始终以最直接易晓的方式说明真情实况,要让那些在每一个连续阶段中与事件关系最密切的人原原本本叙述自己的亲身经历,从而说明整个一连串事情的经过。
现在,我们就先听二十八岁的画师沃尔特·哈特赖特说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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