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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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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你是谁?
有些事情,露丝和她的弟弟布莱恩是可以安全谈论的,不用因为原则和立场问题而搁浅。弥尔顿·荷马就是这其中一个话题。他们都记得,在很久以前,他们的父亲还活着,布莱恩还没上学的时候,他们俩都得了麻疹,有一张隔离告示贴在了门上。弥尔顿·荷马从街上走来,把它读了读。他们听见他像往常一样从桥那边过来,大声抱怨着。除非他满嘴塞满了糖果,不然他走在小镇上的时候一路都不会安静下来,他会对着街上的狗大喊大叫,对树木和电话线杆子动手动脚,满腹牢骚。
“我没有!我没有!我没有!”他大喊起来,一边敲打着桥上的栏杆。
露丝和布莱恩把挂在窗外的被子拉回来想挡住阳光,不然他们会被晒瞎。
“弥尔顿·荷马。”布莱恩赞赏地说道。
于是弥尔顿·荷马就看到了门上的告示。他转过身去,走上阶梯,读上面的字。他可以认字了。他走在大街上能大声把所有的标示牌都读出来。
露丝和布莱恩记得这件事,他们都觉得当时告示是贴在侧门。这里之前是一个倾斜的木板台,后来弗洛迷上了这里的玻璃门廊,他们记得弥尔顿·荷马就在这个地方站着。如果这个隔离通知贴在了侧门,而不是贴在直接通往弗洛那家店正门的话,那么小店当时肯定营业了。
这么想来就有点奇怪了,唯一能解释这点的,就是弗洛当时把卫生部门的官员给打了。露丝不记得了,她只记得弥尔顿·荷马站在台子上,大脑袋歪向一旁,举起拳头来要敲门。
“麻疹,对吧?”弥尔顿·荷马说。他终究没有敲门,脑袋快要贴在门上,喊道:“这吓不倒我!”然后他转过身去,不过没有离开院子。他走向秋千,坐下来,抓住两边的绳子,刚开始荡得并不平稳,随后趁着一股势不可挡的开心劲儿,他便腾云驾雾起来。
“弥尔顿·荷马在荡秋千,弥尔顿·荷马在荡秋千!”
露丝喊道。她从窗台跑到楼梯间上去。
弗洛随便找了一扇侧窗探头出来看。
“他还真是没事儿。”弗洛惊讶地说道。露丝还以为她会拿着扫帚追着他跑呢。之后她又想:
弗洛是不是被吓坏了?不太像。这应该是弥尔顿·荷马的特权吧。
“我不能去坐弥尔顿·荷马坐过的地方!”
“你!你回去睡觉。”
露丝回到有味道的漆黑麻疹小屋里,开始跟布莱恩讲一个她觉得他不会喜欢的故事。
“你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弥尔顿·荷马来抱过你。”
“他才没有。”
“他走过来抱着你,还问你叫什么名字。我记得。”
布莱恩跑到楼梯间去。
“弥尔顿·荷马走过来抱着我问我叫什么名字了?是真的吗?那时我还是个婴儿?”
“你跟露丝说他对她也干过一样的事儿。”
露丝知道,这么说没错,尽管她不准备提。她其实也太记得弥尔顿·荷马是不是真的抱过布莱恩,或者有没有人告诉过她这件事。在不久前的过去,婴儿们都是在家里接生的,每当一个新的婴儿在屋子里降生,弥尔顿·荷马就会马上跑过去看,问他们他叫什么名字,高谈阔论一番。他的讲话大致意思是如果这个婴儿存活下去,便希望他能过上基督徒的生活,如果不幸死去,则希望他能直接进入天堂。这跟洗礼的理念一样,只不过弥尔顿没有提到上帝和耶稣,也没有跟水扯上什么关系。他做这些事情完全是按照自己的心意。讲话的时候,他似乎患上了平日里没有的口吃,或者说,他其实是故意用断断续续的语调给他的声明增加分量。
他嘴巴张大,前后摇晃,每个词都要伴着一声沉沉的咕哝。
“如果这个婴儿——如果婴儿——如果婴儿——存活——”
于是几年之后的现在,在她弟弟的卧室里,露丝也做着同样的事情,前后摇晃,念唱着这些话语,每一个“如果”蹦出来,都像是经历了一次爆破,它们推向高潮,推至“存活”一词的时候,就会引发全面爆炸。
“他会过上——富足生活——他会——他会——他不会——犯下罪过。他会过上富足生活——富足生活——他不会犯下罪过。他不会犯下罪过!
“如果婴儿——如果婴儿——如果婴儿——死去——”
“好,够了。够了,露丝。”布莱恩说道,不过他笑了。要是讲到汉拉提,他是能忍受露丝这种夸张戏剧表演的。
“你是怎么记得这些的?”布莱恩的妻子菲比问,她也想让露丝停下来,不然这样下去的话会让布莱恩感到不耐烦。
“你看到他这么做过吗?经常吗?”
“哦,没有,”露丝有些吃惊地说,“我没看到他这样做。我看到的是拉尔夫·吉莱斯皮模仿弥尔顿·荷马。他是学校里的一个男孩。拉尔夫。”
露丝和布莱恩回忆,弥尔顿·荷马的另外一个公共用途,就是参加游行。汉拉提以前曾经举行过很多游行。比如七月十二日的奥兰治游行,五月的高中军校游行,学生们的大英帝国日游行,社团的教堂游行,圣诞老人游行,狮子俱乐部的老时光游行。在汉拉提最能贬低人的话,就是说这个人喜欢到处游行,然而城里几乎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在公共场合参与一场有组织、被批准的游行——不消说,确切地说是在城里,不是在西汉拉提。你唯一要注意的是,必须表现得一点都不享受的样子,你得给人一种本来好好在家待着却被叫了出来的印象,得让人看不出你对这事儿有什么偏好,你就是履行这项义务而已,准备着被这游行灌输庄严的思想。
奥兰治游行是所有游行中最恢宏夺目的。比利王骑着一匹纯白色的马,色泽千里难寻,黑骑士在尾部,他们是奥兰治人最尊贵的一级,骑着黑色的马,戴着父亲会传给儿子的那种古代高帽,穿着燕尾外衣。这些奥兰治人一般身材瘦削、家境贫穷,是一群骄傲而狂热的老农夫。他们拉起的横幅都是用华丽的丝绸和刺绣所做,蓝色、金色、橙色和白色,图案是新教徒的胜利场景、百合和翻开的《圣经》,还有语录,敬神的、荣耀的、热烈而偏执的语录。
女士们打着阳伞走了过来,奥兰治人的妻子和女儿们都穿着白色,以示纯洁。然后是乐队、横笛和鼓,还有才华横溢的踢踏舞者在干净的干草货车上表演,那是一个移动的舞台。
还有,弥尔顿·荷马登场了。他会在游行中的任何地方出现,从比利王那里到黑骑士,到踢踏舞者,到羞答答的佩戴奥兰治橙色肩带的孩子们那里,到处窜。走到黑骑士后面的时候他会一脸严肃,昂着头,像是戴着一顶高帽似的,走在女士们后面的时候他会扭动臀部,撑着一把想象中的阳伞。在模仿这方面,他有无法遏制的天赋和不忍直视的精力。他能让踢踏舞者那整体划一的表演变成一场白痴的乱舞,还同时能保持节奏。
奥兰治游行是他在游行上的最好机会,尽管每一场游行他的表演都相当突出。他高昂着头,大摆着手,重踏着步,跟在军团指挥官的后面行进。到帝国日那天,他就给自己找来一面加拿大红船旗和英国国旗,在脑袋上方像陀螺一样挥舞着转圈儿。圣诞老人游行的时候,他就抢走了本来给孩子们的糖果,而且是真的抢走了,没闹着玩。
你可能会想,汉拉提政府的人应该制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弥尔顿·荷马对任何游行的贡献都是负面的。如果弥尔顿·荷马能设计点什么的话,他的游行就是设计出来的,故意把游行搞得很蠢的样子。为什么组织者和游行者不把他赶走呢?他们肯定觉得该这么做,可做起来没说的容易啊。米尔顿跟他两个老处女姑姑生活在一起,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没人会想跟那两位老女士说:让他在家里好好待着。她们看上去已经杂务缠身了。如果他听见乐队的声音,怎么才能阻止他参与进来呢?她们得把他锁上,把他绑起来。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一次,就不再有人想把他拽开拖到一边去了。因为他要是抗议,就会把所有的事情给毁了。毫无疑问,他就是会抗议的。他有厚重深沉的嗓音,还是个强壮的男人,尽管不算高大。他的身高跟拿破仑差不多。人们想把他赶出院子的时候,他对大门和栅栏一顿猛踢。有一次他在人行道上把一辆童车给撞毁了,就是因为童车挡了他的道。这么说来,让他参与进来,看来是最佳的选择。
所以,这是诸多坏选择中最好的一个。没人在游行里把弥尔顿当一回事,大家都习惯他了。
甚至指挥官也任由他嘲弄,以往闷闷不乐、牢骚满腹的黑骑士也对他不闻不问。路边的人们只是说:“哦,那是弥尔顿。”人们不怎么被他逗笑,尽管城里的陌生人、来这儿的亲戚们,如果被邀请去看游行,都会傻笑着把他指出来,以为他是官方派来搞笑、缓和气氛的,就像那些本来是年轻的商人,被派来做小丑,结果侧手翻还翻失败了的那种。
“那是谁啊?”来访者问。人们冷冷地回答着,带着一种特殊的模糊的自豪感:
“那只是弥尔顿·荷马而已。没有弥尔顿·荷马就不是游行了。”
“那个村庄白痴。”菲比说。她尝试理解这里发生的一切,她的这份礼貌无人能懂,却一直保持。露丝和布莱恩说,他们都没有听到弥尔顿·荷马这样被描述过。他们从来没有把汉拉提当作村庄。村庄,是那种在圣诞贺卡里出现的,风景如画的房屋环绕在尖塔教堂周围的样子。
村民们是在学校合唱团穿着表演服饰唱轻歌剧的人。如果要把弥尔顿·荷马介绍给一个外来人,人们会说他这个人是“部分缺失”。露丝从那个时候就开始想,他们说的到底是哪一部分缺失?她现在还在想。大脑吧,这应该是最简单的答案。弥尔顿·荷马的智商肯定低。没错。
但是汉拉提和汉拉提之外的人,很多人也一样智商低,只不过他们没有用行为来把自己跟别人区分开来罢了。他没有阅读障碍,能看隔离告示就说明了这一点;他也知道怎么数零钱,人们五次三番地想骗他,结果他证明了自己不好骗。他缺失的是一种谨慎的直觉,露丝现在觉得。是一种“社会约束”,尽管那个时候还没有这样的词。正常人喝醉了的时候缺失的那个东西,就是弥尔顿·荷马从来没有的东西,或者是他在早年的时候,就选择不去拥有的东西。
这就是露丝感兴趣的地方了,他的表情,他每天的模样,眼睛瞪圆、眉毛挑起、肩膀一垂,都是那种戏剧里演的酒鬼特别夸张的样子,那种似乎经过大胆设计才能做出的表演,那种同时无助又无法自控的感觉——真的是这样吗?
弥尔顿·荷马跟他妈妈的两个姐妹一起住。她们俩是双胞胎,名字是海蒂和玛蒂·弥尔顿,不过通常人们叫她们海蒂和玛蒂小姐,大概是为了不让这名字跟任何显得愚蠢的东西联系起来吧。弥尔顿是跟着他妈妈那边姓,这是个惯例,而且也没想过这跟两位大诗人的名字有什么关联。这个巧合从来没有被提起,或许也没人注意。露丝一开始也没注意,直到上高中的某一天,有个坐在后面的男孩拍他的肩膀,让她看自己在英语课本上写了什么。他把诗歌标题上的“查普曼译”这个词给去掉了,用墨笔写上“弥尔顿”,所以那标题读起来就是《初窥弥尔顿·荷马有感》。
提到弥尔顿·荷马,就等于在说笑话,但他们觉得这改了的标题好笑,是因为它隐约暗示着弥尔顿·荷马那不堪入目的行为。人们说当他在邮局或者电影院排队的时候,会敞开他的外衣,露出身体,然后突然前冲,开始摩擦起来。当然他不会做得太过分,他那东西就像心血来潮,但半途而废。男孩子们互相怂恿对方去跟他排一次队,一直贴在他前面,直到最后那个关键时刻,突然跳到一边,让大家看到他一个人如饥似渴地摩擦身体的样子。
不管这事是真是假,他是因为受刺激了才这么干,还是说他每次都这么干,反正后来,女士们要是看到弥尔顿,就会走到马路另一边,大人会警告孩子们离他远远的。别让他毛手毛脚的,弗洛说。随着在医院生孩子越来越平常,家庭里因为婴儿出生而举行仪式的场合也就少了。他有的时候是可以进去屋子里瞅瞅那些仪式的,不过有的时候人们会把大门紧锁,以防他进去。他会走过来敲门,踢门上的镶板,然后走开。不过他可以在院子里做他的事情,反正他不会拿走什么东西,不过要是他受到了冒犯,就会大搞破坏了。
当然了,他跟姑姑在一起的时候,就是完全不一样的人了。那个时候他就表现得怯生生的,很乖巧,他的能量和激情全都藏得好好的。他会吃他姑姑给他买来的、放在纸包里的糖。姑姑让他跟别人分着吃的时候,他也会这么做,尽管除非是世界上最馋嘴的人,没人会去碰弥尔顿·荷马的手指碰过或者是口水沾过的东西。姑姑看见他剪了头发,就会用一切办法让这发型看着体面。她们还会帮他熨洗衣服、缝缝补补,给他拿雨衣雨鞋,给他戴织好的帽子和围巾,视天气情况而定。她们知道自己不在场的时候他是怎么出去野的吗?她们肯定听说过,要是听说过,作为有自尊心、恪守卫理公会道德教条的人,她们必然深感痛苦。当年正是他的爷爷在汉拉提开了一家亚麻加工厂,并且强制所有厂员在周六晚上参与他组织的圣经课。
荷马一家,也都是体面人。荷马家族里的人似乎应该把弥尔顿剔除开去才对,但是这两位弥尔顿女士可不愿意,她们心肠仁慈。
“她们不会把他送进精神病院的,她们可是很自尊的人。”
海蒂·弥尔顿在高中教书。她教书的时间比其他所有老师都要长,她比校长还重要。她教的是英语,所以学生们要是对书里的诗歌作什么自行改动的话,就显得更大胆、更有满足感了,因为这事儿就在她眼皮底下发生呢。而她,正是以维持纪律闻名的。她胸部硕大、搽脂抹粉,戴上眼镜,就一副心无杂念、凛然正气的样子,管好纪律不在话下。她不用“青少年”这个词,也拒绝将四年级学生跟青少年区别对待。她会布置很多记忆性的作业。有一天她在黑板上书写了一首长诗,说每个人都要把它抄下来,牢记在心,第二天背出来。这是露丝上高中三四年级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她以为这些话都是说说而已的。她学诗轻而易举,跳过抄写这第一步也合情合理。她把诗读了一遍,逐句学懂,在脑子里默诵了好几遍。这个时候,海蒂小姐过来问她为什么不抄下来。
露丝回答说,这首诗她早就会了,尽管她不是很确定到底真会还是假会。
“你真的会了吗?”海蒂小姐说,“站起来,脸朝教室后面。”
露丝照做了,为自己的吹嘘而颤抖。
“现在向全班同学把这首诗背下来。”
露丝的自信没有错。她背下来了,中间完全没有断过。接下来会怎么样?惊叹、赞扬,还是赢得罕见的尊重呢?
“看来,你也许知道这首诗,”海蒂小姐说,“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这没有借口。坐下,把这首诗抄在书上。我要你每行抄三遍。如果没有完成,就留到四点以后。”
当然,露丝的确被留到了四点以后,她愤愤地抄着诗,海蒂小姐在一旁织她的东西。当露丝把抄好的诗递给她看的时候,海蒂小姐的声音挺温和,但语言却是决绝的:“不要以为你会读诗就比其他人好到哪儿去。你以为你是谁呀?”
露丝不是第一次被人问到她以为自己是谁,事实上,这问题总是像个单调乏味的大钟那样常常给她敲那么几下,她都没再注意了。但是后来她明白过来,海蒂小姐并不是一个爱施暴的老师,她已经收回了她如今在全班同学面前说的话。她也不是怀恨在心,因为她不认为露丝会背诗错在了哪里,她不是想报复露丝。她想给露丝的教训,对她来说比任何诗都重要,她真实地相信,露丝需要这样的教训。似乎很多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高中学年结束的时候,全班同学都被邀请去弥尔顿家里看幻灯片。这个幻灯片是关于中国的。玛蒂小姐,也就是常年留在家里的双胞胎的另一个,年轻的时候是个传教士。玛蒂小姐非常害羞,她会坐在最后面操作幻灯片,海蒂小姐负责讲解。幻灯片上展示的,如大家所想的那样,是一个黄蒙蒙的国家。黄土山坡、灰黄的天空、黄种人、黄包车、遮阳伞,都显得干瘪、瘦削和脆弱,庙宇上、道路上以及人们脸上涂抹的色彩会裂开一道道缝,仿佛不是真的一般。也就在露丝坐在弥尔顿家客厅的时候,毛泽东早已掌权中国,眼下正是朝鲜战争。
但是海蒂小姐对历史并不在意,同时,她也不在意她的观众已经有十八九岁了。
“中国人是异教徒,”海蒂小姐说,“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有乞丐。”
画面上的确出现了一个乞丐,正跪在地上乞讨,向黄包车内的一个富家女伸出手臂,而对方无视他的存在。
“他们会吃那些我们不会碰的东西。”海蒂说。画面上还展示了一些拿着细棍子往碗里戳的中国人。“但是如果他们成为了基督徒,就会享用好一点的食物了。第一代基督徒的身高比他们要高1.5英寸。”
第一代基督徒站成一排,张开嘴,可能是在歌唱。他们穿着红白两色的衣服。
幻灯片放完后,装有三明治、饼干和馅饼的碟子就端了上来。都是自己家做的,味道很不错。葡萄汁和姜汁啤酒倒进了杯子里。弥尔顿坐在角落里,穿着他那件厚厚的花呢外套,里面是白色的衬衫,戴着一条领带,酒和点心屑都已经洒得满地都是了。
“有一天这些食物会在他脸上爆炸的。”弗洛曾经这样阴沉沉地说,她说的是弥尔顿。所以大家年复一年来这里看幻灯片和喝酒水,其实就是为了看笑话的吗?打着坏主意,想来看看弥尔顿的下巴和肚子是怎么鼓成一团、准备爆炸的吗?他干的事儿,就是在那里以惊人的速度把自己填满。他吃燕麦枣块、小甜饼、纳奈莫棒和水果硬糖,还有牛油蛋挞和巧克力糕饼,吃这所有的所有,颇有一条蛇吞下一只青蛙的架势。那鼓胀的样子都差不多。
卫理公会教徒在汉拉提的势力正在消散,尽管这个过程进行得很慢。上必修圣经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也许弥尔顿一家对此并不知情。也许他们知情,只不过对此事摆出一副凛然拒绝的姿态。他们给人的感觉,仿佛虔心向神仍然必要,繁荣因此而生,一如既往。这砖房里的布置,沙发和床厚实而舒适,大衣领子毛绒绒的,已经表明这是个卫理公会教徒的家,着装也是如此,厚重、踏实,刻意的豪放。关于他们的一切似乎都为了说明,他们正在使用上帝的杰作,而上帝并没有令它们失望。以上帝的名义,他们沿着大厅周围,用记账本专用直线画笔规整地在地板上涂了一圈蜡。以上帝的名义,让秋海棠绽放,把钱存进银行。
但是这年头,出差错也在所难免。弥尔顿家的女士出的差错,就是向加拿大广播公司递交了一份她们执笔的请愿书,她们请求删掉干涉周日晚上礼拜的广播内容,其中包括埃德加·伯根和查理·麦卡锡的节目、杰克·本尼的节目、弗莱德·艾伦的节目。她们请牧师到教堂里宣讲请愿,这可是联合基督教会,长老会教徒和公理会教徒比卫理公会教徒人数要多。接下来的这一幕,并不是露丝亲眼所见,而是弗洛告诉她的:牧师宣讲完之后,海蒂小姐和玛蒂小姐一人站在走出教堂的人潮一边,说服他们在教堂前厅小桌子的请愿书上签字。弥尔顿·荷马坐在桌子前。他必须得坐在那儿,到周日,他可逃不掉去教堂。她们给了他个活儿干,让他忙起来,负责一支水笔,他得保证这笔是有墨的,并且递交给签字人。
这就是明显出差错的地方了。弥尔顿突然兴起,往自己脸上画胡子,连镜子都没用。那胡子从他那庞大而忧愁的下巴蜿蜒而过,涌到他那布满血丝、似乎在预知不幸的双眼周围。他还把钢笔放进嘴巴里,那墨汁就渗到了他嘴唇上。说白了,那请愿书本来就没人要签,还搞出了这么滑稽的一幕,就更没人想被当成个笑话来看待了。开亚麻加工厂的弥尔顿姐妹的势力,也只被当作几滴残留的水花溅起而已。人们笑笑,走开,什么事情都没有做成。当然,弥尔顿姐妹也没有责骂弥尔顿或者把这事儿闹开,她们只是把他裹上,带着请愿书,回家了。
“这就是她们认为自己能运作点什么事的最后念想了。”弗洛说。跟往常一样,她也说不清到底是打败她们的哪一部分让她感到舒心,是挑战了她们的宗教信仰,还是拆穿了她们的假模假式呢?
汉拉提高中海蒂小姐的英语课上,给露丝看那首诗的男孩叫作拉尔夫·吉莱斯皮,就是那个特别擅长模仿弥尔顿·荷马的男孩。露丝记得,他给她看那首诗的时候,他还没有开始模仿。那是后来发生的事了,是他在学校的最后几个月里。因为名字的字母拼写相近,大多数课堂上他都是坐在露丝前面或者后面的。不过除了名字之外,他们的家族的确也有相似的地方,不是在相貌方面,而是在习惯和倾向方面。如果他们俩真的是兄弟姐妹的话,这样的关系其实还挺尴尬,不过幸好并非如此,所以这巧合也自然让他们亲密起来了。铅笔啊、尺子啊、橡皮啊、钢笔尖啊、横格纸啊、方格纸啊、指南针啊、圆规啊、量角器啊,那些让学校生活良好有序的东西,他们都容易丢,或者是不知道放哪儿,或者是从来都没拥有过全套的。他们用墨水的时候都笨手笨脚的,准会洒,然后弄脏东西。他们都不想做作业,但是没做又提心吊胆。所以他们尽力帮助对方,要是对方缺什么,就求着那些什么都有的旁桌同学要,找别人的作业来抄。他们发展出了囚徒般的友谊,就像军营里两个无心恋战的战友,一心想要逃命,避免参与行动。
这还不是全部。他们俩的鞋子和靴子老混在一起,扭打着、推搡着、私自会面,以示友好,有的时候那鞋子靴子像是受了鼓励,还躺在一起休息。这情谊让他们互相扶持,尤其是在被老师叫去黑板前写数学答案的时候。
有一次中午过后,拉尔夫顶着满头雪走了进来。他往后面一靠,把雪花晃到了露丝的桌面上,说:“你有那种蓝色的头皮屑吗?”
“没有。我的是白色的。”
肢体语言如此坦然,讲的都是儿时笑话,这时刻,对露丝来说是在表达亲昵。另一天午后,上课铃响之前,她到教室看见他,有一圈围观的人,看着他在模仿弥尔顿·荷马。她又吃惊又担心,吃惊的是,跟她一样,他平时也常常害羞,这是他们俩能玩在一起的原因之一;担心的是,他下不来台,他的模仿不能让别人笑出来。不过他表演得很好,他那大大的、苍白的、纯良的脸换上了弥尔顿那坑坑洼洼的面容,表现出绝望,他眼睛瞪得圆圆的,晃着下巴,哑着嗓子,嘟哝着单调的词。他模仿得太成功了,露丝为之惊叹,其他人也是。从那时候起,拉尔夫就开始他的模仿之路了。他模仿了不少人,但是弥尔顿·荷马是他的商标。作为他的亲密战友,露丝还没有从为他感到惊慌的情绪中走出来。她还有另外一种感受,不是嫉妒,而是一种似是而非的渴望。她也想这么干。不是模仿弥尔顿·荷马,她不想做弥尔顿·荷马。她只是想踩上那十足诱人又轻松自如的道路,她想脱胎换骨;她想要勇气和能量。
没等拉尔夫·吉莱斯皮公开发展这些才能,他就辍学了。露丝想念他的脚,他的呼吸,他用手指拍打她肩膀的感觉。她有时候会在街上撞见他,但是他看起来不像是同一个人了。他们从来没有停下来聊过天,光说句“你好”,就匆匆再见。几年来,他们是亲密同盟,但似乎是维持家庭关系的那种,在学校之外,就从来没有说过话,除了正式会面,再没别的联系了。如今,也没法再联系了。露丝从来没有问过他为什么会辍学,甚至都不知道他是不是找到了工作。他们熟知对方的头和脚、脖颈和肩膀,但是从来没有以自主人格的姿态互相打过照面。
一段时间之后,露丝就再没有跟他在街上见过了。她听说他参加了海军。他肯定一直在等着加入海军,等到年龄够了就去。他加入海军,去了哈利法克斯港。现在战争已经结束,海军也只是和平年代的海军。拉尔夫·吉莱斯皮穿着军服,趴在驱逐舰的甲板上,可能扣动扳机射出子弹——想想是件挺奇怪的事。露丝开始理解那些她认识的男孩,不管看上去多么不能干,早晚要变成男人,去做那些你觉得需要动用更多天赋和权力才能做成的事。
有一段这样的时光:弗洛不再开店了,她的关节炎又还没有恶化到像后来那样完全不能走动,她会常常到外面去玩宾果游戏,有的时候会到军团大厅跟她的邻居们玩牌。露丝回家探望的时候,话匣子总是很难打开,所以她会问弗洛在军团里见到什么人。她会问她的同龄人最近怎么样了,比如说霍斯·尼克尔森和兰特·切斯特顿,她都无法想象他们变成男人的样子。
弗洛见过他们吗?
“有一个,他总是在那儿。拉尔夫·吉莱斯皮。”
露丝说她还以为拉尔夫·吉莱斯皮是在海军服役呢。
“他之前是,不过现在回家了。他出了场事故。”
“什么事故?”
“我不知道。在海军的事故。他在海军医院都已经三年整了。他们得帮他重新接骨头。他现在好了,不过走路是跛脚的,拖着一条腿往前走。”
“太糟糕了。”
“嗯,是啊。我也是这么说的。我不怨恨他,不过军团里有人这样。”
“怨恨他?”
“因为养老金的事。”弗洛说。露丝连这么基本的生活事务都不想,这让弗洛感到吃惊,也甚是鄙夷,在汉拉提,对这事儿有怨恨的态度也是很自然的。“他们觉得,对吧,他自己这辈子养老金是有着落了。我说,他肯定为此受了不少苦。有人说他拿到了很多,我不信。他也不需要太多,他总是自力更生。就说一点,如果他觉得疼,他是不会表现出来的。我就是这样。我不会表现出来。你要是哭肯定就自己一个人哭。他是一个很好的飞镖选手。他能表演这里所有发生的事情。他能把别人模仿得惟妙惟肖的。”
“他还模仿弥尔顿·荷马吗?他之前在学校里模仿弥尔顿·荷马。”
“他模仿他。弥尔顿·荷马。模仿起来很搞笑。他也模仿别人。”
“弥尔顿·荷马还活着吗?他还跟在游行队伍里踏步吗?”
“他当然活着了。不过现在消停多了。他在养老院里,阳光好点的日子,你能看见他在公路边盯着车流,舔雪糕筒。两位女士都已经死了。”
“所以他不在游行队伍里了?”
“也没什么游行队伍了。现在游行少多了。现在奥兰治人活着的不剩几个了,来看游行的观众也不多,反正,大家更喜欢待在家里看电视呢。”
后来几次探望的时候,露丝发现弗洛已经跟军团的人为敌了。
“我不想当那些老疯子。”她说。
“什么老疯子?”
“围着坐在那儿一边喝酒一边讲一模一样的蠢故事。我不舒服。”
这就是弗洛的日常生活。见一些人、去一些地方、说说笑笑,一会喜欢,一会又厌恶。随着年龄增长,这样的转变越来越激烈,也越来越常发生了。
“他们你一个都不喜欢了吗?拉尔夫·吉莱斯皮还在那儿吗?”
“他还在那儿。他喜欢那儿,都想在那儿找份工作来着。他想兼职去酒吧工作。有些人说他被拒绝的原因是他已经有那份养老金了,但我觉得是因为他那做事方式而已。”
“什么方式?他酗酒吗?”
“你也不能说到底是还是不是,他跟以前一样,模仿别人,有一半时间他都是在模仿新来这镇上的人,人们都不知道他模仿的是谁,他们就觉得拉尔夫跟个白痴似的。”
“就像弥尔顿·荷马一样吗?”
“对啊。他们怎么知道弥尔顿·荷马是谁,他长什么样?他们不知道的呀。拉尔夫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停下来。他就模仿着,把工作都给模仿没了。”
露丝把弗洛送去了养老院。在那儿她没有看到弥尔顿·荷马,但是看到了很多她以为早就不在人世的人。她待在原来的房子里打扫,准备把它卖出去。弗洛的邻居看到了她,就带她到军团里玩,因为他们觉得她一个人度过周六晚上会很孤单。露丝不知道该如何拒绝,所以就坐在了军团大厅地下楼层一张长长的桌子前,那是酒吧。最后一缕阳光穿过豆子和玉米地,穿过铺着砾石的停车场,穿过高高的窗户,在夹板墙印上了点点斑驳。
墙上挂满了照片,手写的名字贴在了相框上。露丝起身去看。一百零六号。就在1915年战争发动之前。那场战争有很多英雄,他们的子侄延续了他们的姓氏,不过他们自己,露丝却是第一次听说。她回到桌子前的时候,大家已经开始玩牌了。她不知道自己中途去看那些照片算不算坏了这个局。也许从来没有人看过这些照片,也许这些照片也从来不是用来看的,它们就像墙上的夹板一样。拜访的人、从外面来的人就喜欢东看西看,哪儿都觉得有趣,问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试着保持活跃的对话。他们问了太多的问题,又想知道太多的答案。而且露丝这样看上去好像在这屋子里游行似的,像在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一位女士坐下来介绍自己。她是一个正在玩牌的男人的妻子。“我在电视上见过你。”她说。
别人提到这点的时候,露丝总是感觉有一些歉意,她意识到了自己的这点,必须克制表达歉意的冲动。在汉拉提,这种冲动就比平常表现得更加厉害了。她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些看上去高高在上的事情。她记得自己在电视里当访谈主持人的时候,那粉饰过的自信和魅力,如今无人得知那仅仅是一种欺骗的假象。她的表演则是另一回事。那些让她感到羞愧的事情,并非他们认为她应该感到羞愧的事情,不是那种衰败的胸部,是一种她自己也拿不准、说不清的失败。
这个跟她聊天的女人并不来自汉拉提。她说她是在十五年前结婚的时候从萨尼亚过来的。
“我还是觉得要习惯这里有点难。说真的。从城市那边过来之后。你真人比在那个电视系列看起来要好看。”
“希望是这样吧。”露丝说,然后跟她讲上电视前人们是怎么给她化妆的。大家都对这些事情比较感兴趣,谈到技术细节,露丝也更自在一些。
“看,这是老拉尔夫。”女人说。她移过身去,把位子让给一个头发灰白、拿着一大杯子啤酒的清瘦男人。这是拉尔夫·吉莱斯皮。如果露丝在路上看见了他,是认不出他来的,他看上去就像一个陌生人,但是看了他一会儿之后,露丝觉得他没怎么变,跟十七岁或者十五岁一样,没什么变化,他那灰白头发落在前额,跟从前浅棕色的时候并无二致,他的脸庞仍然苍白、平静,对于他的瘦小身体而言显得过大,他仍然是一副怯怯的、处处提防的神态,目光谨慎。但是他的身体更瘦削了,他的肩膀似乎收缩到了一起。他穿着一件短袖运动衫,小小的领子,三颗装饰性的纽扣,浅蓝色,有米色和黄色的条纹。对于露丝来说,看到这件衣服就似乎要谈到活力老矣、青春竟逝一类的话了。她注意到他衰老的手臂已经是皮包骨,他的手颤抖得厉害,需要双手捧着啤酒杯子才能送到他的嘴上。
“你不会在这里待太久的,对吧?”来自萨莉亚的女士说。
露丝说她明天就要去多伦多了,星期天,晚上。
“你的生活肯定很忙碌。”女士说。她大大地叹了一口气,那诚实的羡慕,一看就是来自乡镇之外的语气。
露丝那时在想,周一中午她要去见个人,跟他吃午饭,然后睡觉。这个男人叫汤姆·谢普德,两人认识已久。他曾经爱过她,曾经给她写情信。她跟他在一起的最后一次,是在多伦多,喝完金汤力鸡尾酒,他们两个人坐在床上。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喝很多。那时,露丝突然想到,或者知道,他现在就爱着一个人,一个在远处的女人,或许还会给他写情书;她想到,当他给自己写情书的时候,一定身旁也有个跟他睡觉的女人。以及,一直以来,他还有老婆。露丝想问他这些事,这必要性,这难处,这满足感。她的好奇是友好的,并不是针锋相对,但是她也知道,并且有足够的敏锐知道,这些问题听上去并没有那么友好。
军团里的话题已经变成了彩票、宾果游戏和赚头。那些玩牌的男人里,也有弗洛的邻居,他们在聊着一个能赢一万美元的男人,但是他从来没敢把这事儿说出来,因为他已经破产多年,还欠了很多人的钱。
有人说,他如果宣布自己破产了的话,就不再算是欠钱了。
“也许他那个时候不欠,”另外一个人说,“但是他现在欠钱了。所以他不说的原因是他现在有钱了。”
这个观点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露丝和拉尔夫·吉莱斯皮面面相觑。同样的无声玩笑,同样的盟友,同样的舒适,都一样,都一样的。
“我听说你特别会模仿。”露丝说。
这句话不对头了,她不应该说什么的。他大笑,摇摇头。
“哦,别这样。我听说你模仿弥尔顿·荷马模仿得可生动了。”
“我可不知道这事。”
“他还在吗?”
“据我所知他还在养老院。”
“还记得海蒂小姐和玛蒂小姐吗?她们家里还可以放幻灯片呢。”
“当然。”
“我对中国的印象到现在还停留在那些幻灯片上。”
露丝继续说,尽管她希望自己能够停下来。她说话的语调,要是放在别的地方,就会被人看作是一种显而易见又毫无意义的调情,说的都是不为人知的事,听上去很是逗趣。她没听到拉尔夫·吉莱斯皮有什么回应,尽管他看上去听得很认真,甚至是欢迎的样子。而她说话的时候也总是在想,他想要她说些什么。他的确有自己想听的话。但是他不会暗示让她说。她对他的第一印象改变了,不再是那种男孩般的害羞和随和。那是他的表面。在内心里,他是个自负的人,顺其自然地生活在困惑或骄傲之中。她希望他能够用他自己那个层次的态度来跟她说话,她想,他应该也是如此希望的,但是终究没有这么做。
但是当露丝想起那不甚满意的对话时,她想起的是一种善意、同情和原谅,尽管谁也没有提起这些词。她身上一直有的那种奇怪的羞愧感似乎已经抹去。她感到羞愧的那些事,那些关于她在电视上表演的事——也许只是因为她把注意力都放在了错误的事情上而已,她注意的是报道时的姿态,然而她没有理解,也理解不到的,是更加远一点的东西,是报道的调子、深度和信号。但是她所怀疑的不仅仅是那表演。她做过的那些事情,有时全是一种错误。跟拉尔夫·吉莱斯皮聊天的时候,这种感觉前所未有地强烈,但是当她后来想起他的时候,那错误,也就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她那个时候足够孩子气,她在想自己对他的感觉,是否纯粹是对性爱感到的温暖和好奇。不是,她不觉得。他们之间的感觉,似乎需要某种翻译,或许他们只能通过这种翻译来扮演自己的角色;然而,不再提这些、不再扮演这角色才是正经事,因为这样的翻译也是模棱两可的。同样,也很危险。
所以,当露丝回想起弥尔顿·荷马的“婴儿仪式”,以及他荡秋千露出的那残忍的幸福感时,她也并没有对布莱恩和菲比解释任何关于拉尔夫·吉莱斯皮的事情。她知道他死去的事情,是因为她还在订阅汉拉提报纸。去年圣诞节的时候,弗洛觉得应该给露丝一份圣诞礼物,就给她订阅了七年。弗洛还说这报纸就登登别人的名字,也没什么阅读价值——这话很像是她说的。露丝通常都是迅速地翻翻报纸,然后放进炉膛。但是她却读了头版上关于拉尔夫的那一篇。
前海军士兵逝世
上周日晚,退役海军军士拉尔夫·?吉莱斯皮先生的头部在军团大厅遭遇致命伤。无一人被通知事故发生。不幸的是,几个小时过后,吉莱斯皮先生的尸体才被发现。据估计,他错把地下楼层的入口当成了出口,失去平衡。他在海军生涯中曾经受过伤,身有残疾,故而这次事故将他置于危险之中。
拉尔夫父母的名字也报道了出来,显然他们仍然活着,同样刊登的还有他已婚的姐姐的名字。军团负责善后事宜。
露丝没有把这个告诉任何人,也很庆幸,有这样一件她可以不讲出来以至毁掉的事情,尽管除了她要为了那层信念而保有克制之外,她对此事的细节也知之甚少,所以才能一言不发。
她能对自己和拉尔夫·吉莱斯皮说些什么呢,除了说,她感觉他的生活很近,比她爱过的那些男人还要更近一条缝的距离,除了这,她还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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