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看完了凯瑟里克太太的这封怪信,我忍不住要撕毁了它。信中通篇流露出冷酷无耻的邪恶心情,表达了一种狠毒的想法,试图将一件不该由我负责的灾祸强行归罪于我,我曾经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人脱险,而她却说什么那样引起的后果应由我负责:我对这一切感到十分厌恶,已经准备撕那信了,但是转念一想,觉得还是应当暂时等一等,不要急着把它毁了。
我之所以考虑到这一点,完全不是为了要利用这信追究珀西瓦尔爵士的某些疑点。信中提供的有关这个人的事,只证实了我早已得出的结论。
这人犯罪的经过,一如我早些时候所设想到的;凯瑟里克太太始终没提到诺尔斯伯里镇的结婚登记簿副本,这就更使我相信,珀西瓦尔爵士肯定不知道有着这个副本,更不会想到它有被发现的可能。现在我对伪造登记的事已不再感兴趣,我之所以要保留着这封信,只是为了将来要利用它,去查明至今仍使我感到困惑的最后一件秘密:安妮·凯瑟里克的父亲究竟是谁。她母亲在这信里无意中漏出了一两句话,将来等我办完了更为迫切重要的事,有闲暇去追查另一项尚待收集的证据时,这几句话也许会对我有用。现在我虽然还没能找到那项证据,但并不因此灰心,我仍渴望能发现它,仍很想查明现在长眠在费尔利太太墓中的那个可怜人的父亲是谁。
因此,我把那信封了起来,很小心地藏在我皮夹子里,准备等时机一到,再去看它。
第二天是我在汉普郡的最后一天。等到我在诺尔斯伯里镇法官的传讯下再次出庭,出席了延期进行的一次庭审,当天下午或晚上我就可以乘火车回伦敦了。
仍像往常一样,我早晨的第一件事是去邮局。玛丽安的信已经在那里等候着我,但是,信递到我手里时,我觉得它特别地轻。我急着拆开了信封。
它里面只有一张对折叠着的小纸条。纸条上,经过匆忙涂抹,寥寥地写着这么几行:
“快回来。我已在必不得已的情况下搬了家。到富勒姆区高尔路五号来。
我会守候着你。不必为我们担心,我们都安好。可是你得回来。——玛丽安”
我完全被这几行字报导的消息吓坏了,因为它立刻使我联想到福斯科伯爵会玩弄什么阴谋。我握着那揉皱的纸条站在那里,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发生了什么事故?伯爵趁我不在的时候策划进行了什么阴谋诡计?玛丽安写了这张字条,现在已经过了一夜时间,而在我能赶回她们那儿之前,还得经过好些时候,这时也许又发生了一些我还不知道的不幸事件。然而,我却必须留在远离她们的地方,由于两桩案件而必须留在这里!
要不是因为对玛丽安满怀信心,暂时强自镇定,真不知道在焦急和惊慌中我是否会忘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只是因为想到她绝对可以信赖,所以我才能克制着自己,勇敢地等候下去。首先妨碍我行动自由的是验尸官的审讯。
我在指定的时间参加了审讯,还需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入审理室,但后来庭上没要求我重复证词。这一番无谓的耽搁,对我的耐心是一次痛苦的考验,然而,我仍旧竭力耐着性子,尽可能一丝不苟地履行了所有的程序。
死者在伦敦的律师(梅里曼先生)也出了庭,可是对调查工作丝毫没有帮助。他只能说感到无比震惊,但对神秘的案情完全无法解释。验尸官根据死者的律师在延期审讯的休庭期间提出的几个疑点讯问了见证人,但是未能从答复中得出任何结论。经过将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查,遍问了所有可供讯问的见证人,陪审团终于宣读了一般意外横死的判决书。除了作出正式判决以外,法庭还发布了一纸公告,说经过审讯无法证明:钥匙是怎样被偷窃的,火灾是怎样引起的,死者又为什么要进入法衣室。这项判决发表后,全部诉讼程序随之结束。死者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去准备必须办理的葬仪,见证人也都可以退庭了。
我决定一分钟也不耽搁就去诺尔斯伯里镇,于是,结清了旅馆里的帐,我就雇了一辆马车往镇上去。一位绅士听说我雇车,又看到只有我一人上路,便说他住在诺尔斯伯里镇附近,问是不是可以搭我的车回家去。我当然答应了他。
途中,我们的谈话自然集中到当地人士最感兴趣的那个题目上。
我这位新交的朋友,认识已故珀西瓦尔爵士的律师,曾和梅里曼先生谈到死者的事情和财产的继承问题。珀西瓦尔爵士负债累累,已是尽人皆知的事,所以他的律师也不得不老实承认这件事。死者没立下什么遗嘱;即使是立了遗嘱,他本人也没有财产可以留给别人,他从妻子名下得到的钱已全部被债主没收,应继承地产的是费利克斯·格莱德爵士的一个堂侄(珀西瓦尔爵士没留下子女),现任东印度公司的高级船员。他将来会发现,这份意外得到的遗产,已经为支付大笔债务而被抵押出去,但是,只要他本人会算计,地产再过一个时期是可以收回的,这位“船长”生前仍可以成为一位富翁。
我最初只顾想到回伦敦,但是这些报道很有趣(并且,事实证明,完全是正确的),它们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原先认为不应当把我发现珀西瓦尔作弊的事宣扬出去。被他窃取去遗产的继承人现在又将继承这份财产。二十三年来,从这份财产中应得的收入该是属于他的,但已被死者挥霍殆尽,现在再也无法收回了。如果把这件事说出来,我并不能给谁带来益处。但是,如果我继续保守那件秘密,我的缄默又会掩蔽了这个骗娶劳娜的人的真面目。
起初,为了她的原故,我想隐瞒着这件事;但是后来,仍旧是为了她的原故,我终于用化名谈出了这件事。
我在诺尔斯伯里镇和与我邂逅相遇的旅伴分手后,立刻赶到镇公所去。
完全不出我的预料,没人再到那里去控诉我,所以,履行了一切规定的手续后,我就被开释了。我离开法庭时,有人把道森先生的一封信交给我。信里说他因为有事不能亲自来,再一次向我表示,需要帮忙时可以去找他。我复了他一封信,对他的好意表示热烈感谢,并向他道歉,说未能当面致谢,因为有急事需要立刻赶回伦敦。
半小时后,我搭了快车赶回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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