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仍旧站在窗前,一直望着街道。突然,她看到一个人从街对面一处大门的遮阳棚下走出来,穿过马路,按响了门铃。
塔彭丝迅速冲出房间,冲下楼梯。葛莱蒂丝·黑尔,那个客厅女仆,正从这所房子的后面冒出来,但是塔彭丝用手势命令她回去。然后她自己走到前门,打开大门。
一位瘦高个儿的年轻人站在台阶上,衣衫不整,眼神急切。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说:
“金斯顿·布鲁丝小姐在家吗?”
“您能进来说吗?”塔彭丝说。
她侧过身,让他进来,接着关上门。
“雷尼先生,是吗?”她亲切地说。
他迅速瞥了她一眼。
“呃——是的。”
“您能进来一下吗?”
她打开书房的门,房间里空无一人,塔彭丝紧随他进来,随手关上门。他皱了一下眉头,转过身面对她。
“我想见金斯顿·布鲁丝小姐。”
“我不太确定您能不能见到她。”塔彭丝镇定自若地说。
“哇,您到底是何方神圣?”雷尼先生粗鲁地说。
“国际侦探所侦探。”塔彭丝简洁地说——同时注意到雷尼先生不由自主地动了一下。
“请坐,雷尼先生,”她继续说,“开始吧,我们已经知道金斯顿·布鲁丝小姐今天上午曾经拜访过您了。”
这本来是个大胆的猜测,但是却被证实了。塔彭丝注意到他有一丝惊慌,接着单刀直入地说:
“这颗珍珠物归原主是件大事,雷尼先生。这所房子里没有一个人想把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我们能不能想出一个妥善的办法?”
这个年轻人目光锐利地看着她。
“我不知道您对这件事了解多少,”他沉思地说,“不过,让我考虑一下。”
他把头埋在双手中间——然后问了一个完全出乎意料的问题。
“小圣文森特真的要订婚了?”
“千真万确,”塔彭丝说,“我认识那个姑娘。”
雷尼先生立刻笃信无疑。
“真见鬼,”他坦白地说,“他们没日没夜地劝说她——不停地在她头脑中灌输‘比阿特丽斯’ [3] 形象。就是因为她将来会获得一个头衔。如果我有这个权利——”
“我们还是不谈政治吧,”塔彭丝急急地说,“您不介意告诉我,雷尼先生,您为什么认为是金斯顿·布鲁丝小姐拿了那颗珍珠?”
“我……我没有——”
“您就是这样认为的,”塔彭丝平静地说,“您一直等着看到那位侦探驾车离开,认为现场安全后,就想进来见见她。显然,如果是您自己拿了那颗珍珠,您根本不会看起来这么心烦意乱。”
“当时她的举止非常奇怪,”年轻人说,“她今天上午来告诉我这起珍珠失窃的事件,解释说她正在赶去一家私人侦探所。她似乎急于要说点什么,却又说不清楚。”
“好了,”塔彭丝说,“我只关心那颗珍珠,您最好去和她谈谈。”
但就在这时,金斯顿·布鲁丝上校打开了门。
“午餐备好了,鲁宾孙小姐。我希望,您会和我们共进午餐。这位是——怎么是你?”
然后他住了口,盯着那位不速之客。
“显然,”雷尼先生说,“您并不欢迎我一起用餐。好吧,我告辞。”
“待会儿再回来。”当他经过身旁时,塔彭丝轻声说。
塔彭丝紧随金斯顿·布鲁丝上校进入宽敞的餐厅,一路听他吹胡子瞪眼,指责某些讨厌的闯入者,餐厅里一家人都已经到齐。在场的只有一个人塔彭丝不认识。
“罗拉女士,这位是鲁宾孙小姐,她正热心地协助我们。”
罗拉女士微微点了一下头,然后继续透过夹鼻眼镜盯着塔彭丝。她又瘦又高,笑容忧郁,声音轻柔,一双眼睛严厉而精明。塔彭丝也迎着她的目光,狠狠盯着她,罗拉女士垂下了眼睛。
午餐后,罗拉女士带着一丝好奇加入谈话。调查得如何?塔彭丝恰到好处地强调怀疑的重点是客厅女仆。但是她的注意力并未真正放在罗拉女士身上。罗拉女士或许在她衣服里藏过茶匙或其他什么东西,但是塔彭丝确信她没有拿这颗粉色珍珠。
接下来,塔彭丝继续搜查这所房子。时间一点点流逝,没有汤米的一点消息,更让塔彭丝焦虑的是,雷尼先生也不见影踪。突然,塔彭丝走出一间卧室,撞到了“比阿特丽斯”金斯顿·布鲁丝小姐,她打扮停当,正要下楼,似乎要出去。
“恐怕,”塔彭丝说,“您现在不能出去。”
那个女孩傲慢地望着她。
“我出不出去和您没有关系。”她冷冷地说。
“但是,是否通知警察却和我有关系。”塔彭丝说。
那个女孩的脸瞬间变得灰白。
“您千万不要——千万不要——我不出去,但是别通知警察。”她一把抓住塔彭丝,恳求道。
“我亲爱的金斯顿·布鲁丝小姐,”塔彭丝微笑着说,“这个案情对我来说,一开始就十分明朗——我——”
但是她的话被打断了。专注于和这个女孩谈话的塔彭丝一点也没有听到前面的门铃响。现在,汤米令人惊讶地出现了,他轻松地跳上楼梯。下面的大厅里,她看到一位大块头的粗鲁男人正摘下他的圆顶礼帽。
“苏格兰场马里奥特探长。”汤米咧嘴一笑。
随着一声尖叫,“比阿特丽斯”金斯顿·布鲁丝小姐挣脱塔彭丝的手,冲下楼梯,就在这时前门再次打开,雷尼先生进来了。
“现在可好,你把一切搞得一团糟。”塔彭丝悲哀地说。
“真的?”汤米说,迅速冲进罗拉女士的房间,冲进浴室,拿了一大块肥皂出来。探长正好沿着楼梯上来。
“她一声不吭就走了,”探长说,“看来是个老手,知道游戏什么时候结束。珍珠呢?”
“我一直猜测,”汤米说,递给他那块肥皂,“会藏在这里。”
探长快活地眨眨眼睛。
“一个老把戏,不过还不赖。把肥皂一分为二,挖出一块藏进珍珠,再把它合上,用热水使接缝处融合,干得漂亮,先生。”
汤米欣然接受夸赞。他和塔彭丝走下楼梯,金斯顿·布鲁丝上校奔向他,热情地握着他的手,来回摇晃。
“我亲爱的先生,不知该怎么感谢您,罗拉女士也想谢谢您——”
“我很高兴最终能让您满意,”汤米说,“但恐怕我不能再在这儿耽搁了。我有一个非常紧急的约会——和一位内阁成员。”
他匆忙走出房子,跳上车,塔彭丝也跟着坐到他身边。
“但是汤米,”她大叫,“他们不是还没有逮捕罗拉女士吗?”
“哦,”汤米说,“我没告诉你?他们没逮捕罗拉女士,但是已经逮捕了艾莉丝。”
“你明白了吧?”他继续说,而塔彭丝却坐在那儿目瞪口呆,“我自己以前经常手中拿着肥皂试图开门。打不开——手滑。所以我一直纳闷艾莉丝拿肥皂干什么会把双手弄得那么滑。她拿了一块毛巾,你记得吧,所以门把手上就没有留下肥皂的痕迹。但是我想起来,如果是一个专业窃贼,做一个有盗窃癖嫌疑的女士的侍女是个不错的主意,而这位女主人经常出入不同的房子。所以我拍房间照片的时候设法拍了她的一张照片,我还劝说她拿着一张玻璃片。然后我便从容地把玻璃片送去给了可爱的老朋友苏格兰场。通过底片强光显影,成功显现出指纹——还辨认出了照片。原来艾莉丝是苏格兰场一位失踪多年的老朋友,她是个惯偷。苏格兰场就完全可以派上用场。”
“哦,原来,”塔彭丝终于回过神,说出话来,“那两个年轻的傻瓜只是——像小说中写的那样——莫须有的怀疑彼此,但是为什么你出去时没有告诉我你干什么去了?”
“首先,我怀疑艾莉丝在偷听,其次——”
“什么?”
“我博学的朋友,你忘了,”汤米说,“桑代克大师不到最后一刻是不会揭晓谜底的。并且,塔彭丝,你和你的伙伴珍妮特上次不是先给我设了一局?我们两清了。”
[1]英国作家奥斯丁·弗里曼笔下的侦探(参见《歌唱的白骨》,新星出版社二〇一〇年九月出版)。
曾在圣玛卡勒特医院的附属医学专科学校学习病理学与法医学。后来在博物馆工作,获得律师资格。依赖科学推理,人称“科学侦探”。
[2]原文为法语。
[3]Beatrice,但丁作品《神曲》中理想化了的一位佛罗伦萨女子,相传原型为但丁所倾心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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